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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创区CR22027地块功能区二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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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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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CR22027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A************006001标段名称中创区CR22027地块功能区二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中创区CR22027地块功能区二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创区CR22027地块功能区二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中创崇州大道东、科甲路南、观山路西、世纪大道北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861万元。

2.1.3工期要求:1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

中标人在满足上述工期要求的同时,必须确保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最迟在2025年8月31日前满足项目整体竣备条件并提交相应报验资料,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备。(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中创区CR22027地块功能区二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绿化、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电气、雨水、架空层景观绿化等及其他相关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1100万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业绩要求如下: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2025 2  26 9  30 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授权委托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本次招标采用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jy.nantong.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2  26  9  3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16楼   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16楼

人: 陆工                                人:陈工                      

   话:******                             话:******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5年 1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原件彩色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远程登录鸿雁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

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远程解密。投标人不能解密投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并且抽签完成后,不因开标现场出现无效标等任何情况而重新补抽投标单位,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文件的开标及评标—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开标及评标—第二阶段投标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开标及评审。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定或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或工程竣工资料;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1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要求该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7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

诚信承诺书

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

1)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2)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3)上述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两阶段综合评标:

(三)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4分),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2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2

2.第二阶段:投标报价96)

(四)商务技术标分值设置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暗标)

1.1答辩题目共道题,满分******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评委出2道题,随机抽取3道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2分

1.2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分为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现场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和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2月26日 9时 30分前到达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签到并参加答辩。

1.3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的,视为其未参加答辩环节处理;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派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第二阶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5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现场答辩。

1.6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2分)

2.1投标人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1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要求该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1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要求该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若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相同时,不能重复得分。

2.3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4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2.5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2.6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与资格审查相同的业绩可以得分。

3.当进入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9 ]个******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标评分,按商务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9 ]名进入第二阶段投标报价评审;当进入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9 ]个时,则全部进入二阶段投标报价评审。

(五)投标报价评审(96分)

5.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5.2无效报价、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5.3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下二种方法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86%。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a.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96分;

b.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9 分,下浮 1%扣 0.6 分,不足 1%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按照最终总分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总得分有相同的,则以报价低者优先排名;若报价也相同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抽签者在潜在中标人中间产生)。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实力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

******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附件.rar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图纸.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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