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拟租赁位于如皋市九华镇九华村16组28号的厂区已建厂房进行生产,购置钢壳中频感应熔炼电炉(型号:Kaps、有磁轭、3吨,不熔化废钢)、抛丸机(型号:Q376)、混砂机(114型)等设备16台(套),进行通用设备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年产通用设备零部件及汽车零部件3000吨。。
二、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调查掌握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工程的特点及污染物特征,论证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核算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
(2)预测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提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对策措施。
(3)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工程建设与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