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如皋市石庄镇焦港园区污水拖运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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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人民政府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示时间 | 2024-11-18 15:13:03 | 项目预算 | 146000.0元 |
如皋市石庄镇焦港园区污水拖运服务成交公告
【时间:2024-11-18 15:13:03 阅读次数:84】-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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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682-2024-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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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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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石庄镇焦港园区污水拖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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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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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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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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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天平市场东大门综合楼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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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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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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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名称: 焦港园区污水拖运服务 服务范围: 石庄镇焦港园区有污水需进行拖运处理。 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委托的污水进行运输,运至石庄镇污水处理厂。 (二)成交供应商须采用合格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污水外运需符合规范要求,采取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途中的一切运输、环保、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根据污水特性制定处置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将需处置的污水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如每年考核合格,可续签两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拖运方式将污水拖运至石庄镇污水处理厂,确保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环保要求。 (二)污水外运需符合规范要求,运输过程中不得跑冒滴漏。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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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萍、陈文红、吴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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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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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 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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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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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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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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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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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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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石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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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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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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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银行) 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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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张慧莉 0513-******、******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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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吴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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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