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和平南站等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5标中的暂估价项目。
本工程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境内渠北排灌影响处理工程宋潮站、宋潮涵洞、朱桥站、朱桥涵洞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包含泵站厂房(含检修间)、控制楼、启闭机房、场地平整等单体建筑及室外附属设施。其中:
宋潮站、宋潮涵洞工程房建部分包括主厂房、检修间、控制楼、启闭机房、场地平整等。土建施工包括主厂房266.4m2、检修间90.0m2、控制楼723.8m2,宋潮站出水涵洞启闭机房49.22m2、宋潮涵洞启闭机房58.42m2,围墙935m,门卫58.93m2、场地平整等;设备安装包括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备安装(含部分设备采购)等。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两层,建筑高度16.31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0G),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其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丁类水工厂房。
朱桥站、朱桥涵洞工程房建部分包括主厂房、检修间、控制楼、启闭机房、仓库、管理用房、场地平整等。土建施工包括主厂房330.00m2、检修间102.30m2、控制楼702.58m2、朱桥站出水涵洞启闭机房58.42m2、朱桥涵洞启闭机房58.42m2,围墙809.09m,门卫58.93m2,仓库504.26m2,管理用房229.90m2,场地平整等;设备安装包括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备安装(含部分设备采购)等。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两层,建筑高度17.118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0G),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其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丁类水工厂房。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265天。工程计划2025年3月上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或建设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宋潮站5月底之前完成封顶具备机泵安装条件,2025年11月底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执业资格(如有)、担任职务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 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S=T×85%。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为 1592.3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项和分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各分项目投标限价如下表:
序号 | 分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 | 宋潮站房屋建筑工程 | 638.86 |
2 | 宋潮涵洞启闭机房房屋建筑工程 | 24.89 |
3 | 朱桥站房屋建筑工程 | 903.25 |
4 | 朱桥涵洞启闭机房房屋建筑工程 | 25.30 |
合 计 | 1592.30 |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商务部分60.5分,技术部分39.5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下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55分的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上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55分的基础上扣1分; 数值之间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55 |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5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土建施工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 2 |
3 | 项目经理业绩 | 投标人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5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土建施工且担任项目经理业绩的,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文件); 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同一项业绩评分中项目经理和企业不兼得,项目经理优先。 | 1 |
4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1、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配备齐全得1分,缺1个不得分。【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 2、上述人员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不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 | 2.5 |
合计 | 60.5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施工布置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2分)。其中工场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 |
2 | 施工进度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其中计划合理1分,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 |
3 | 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2分)。其中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 |
4 | 材料 | 工程原材料(包括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 |
5 | 土方工程和地基基础 | 土方取土、运输、回填及压实措施合理得当得1.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4.5 |
6 | 房屋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10 |
7 | 装饰装修工程 | 1、门窗、石材、地砖、外墙真石漆等工程施工方案、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8 |
8 | 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 | 给排水、电气工程设备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安装方案合理可行(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4 |
9 | 文明工地建设 | 文明工地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 |
10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 |
11 | 档案管理措施 | 档案管理措施(1 分),工程资料齐全,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管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1 |
合计 | 39.5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 其它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办公室,电话: 0517-******
10.联系方式
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淮扬路123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517-******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佘先生
电话:025-******
邮箱:******
传真:025-******